时间: 2025-04-16 18:41:52 | 作者: 不锈钢滤芯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536,266,83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1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主体业务分为轴承业务、磨料磨具业务和供应链业务。其中,轴承业务和磨料磨具业务是公司的核心业务,也是公司利润的大多数来自。按照产品及服务分类,公司产品有新材料、基础零部件、机床工具、高端装备、供应链管理与服务等。
轴承业务的运营主体主要为轴研所,轴研所创建于1958年,是我国轴承行业的综合性研究开发机构。轴承业务最重要的包含轴承、电主轴、轴承行业专用生产和检测设备仪器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及受托技术开发、轴承试验和检测等业务。具体产品的名字、应用领域及产品图示如下:
公司磨料磨具业务最重要的包含金刚石材料、复合超硬材料、超硬材料磨具、行业专用生产和检测设备仪器的研究、生产和销售以及磨料磨具产品的检测业务。
三磨所创建于1958年,是我国磨料磨具行业的综合性研究开发机构。三磨所现拥有陶瓷结合剂、树脂结合剂、金属结合剂、电镀金属结合剂等超硬磨料磨具及行业专用生产、检验测试仪器设备等生产线,主要产品包括V-CBN磨曲轴/凸轮轴砂轮、半导体封装用超薄切割砂轮和划片刀、晶圆切割用划片刀、磨多晶硅和单晶硅砂轮、磨LED砂轮、CNC工具磨床配砂轮、CMP用陶瓷载盘、金刚石研磨液、锻造六面顶压机等产品,主要应用于芯片、汽车、LED、光伏、制冷、工具等行业。三磨所作为中国超硬材料行业的引领者、推动者,自成立以来,解决了众多制约行业发展的重大、共性、关键技术难题。
新亚公司的主要产品为金刚石复合片及锥齿、金刚石拉丝模坯料、切削刀具用复合超硬材料。金刚石复合片和锥齿具有较高的耐磨性、耐热性和抗冲击性,主要应用于石油、天然气、煤田地质钻探。凭借优异的产品性能、稳定的产品质量以及雄厚的研发实力,新亚公司已成为中国重要的高端复合超硬材料供应商。
供应链业务的运营主体主要为中机合作,中机合作创建于1981年,在磨料磨具进出口领域积累了广泛的客户和供应商资源,享有较高声誉。供应链业务涵盖公司主营的轴承、磨料、磨具、刀具类产品、行业仪器设施的境内外贸易等。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轴承业务、磨料磨具业务和供应链业务,按照产品及服务分类,公司产品主要包括新材料、基础零部件、机床工具、高端装备、供应链管理与服务。
新材料板块包括金刚石材料和复合超硬材料业务。整体定位是以高端基础零部件和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密切的关键材料为重点,满足智能制造装备、能源装备、仪器仪表、关键基础零部件等所需的新型功能材料。
新材料板块金刚石材料以大单晶金刚石与金刚石功能材料为主要业务,聚焦电子电器、装备制造、航空航天、半导体、光伏、工业机器人、医疗检测和治疗等高科技领域,致力实现生产装备及工艺国产化自主可控。复合超硬材料业务基本的产品为金刚石复合片、金刚石拉丝模坯料和切削刀具用复合超硬材料,金刚石复合片具有较高的耐磨性、耐热性和抗冲击性,主要应用于石油、天然气、煤田地质钻探,凭借优异的产品性能、稳定的产品质量以及雄厚的研发实力,公司已成为中国重要的高端复合超硬材料供应商。
基础零部件板块包括特种及精密轴承、电主轴等业务。整体定位是支撑国家轴承领域关键技术突破,引领行业技术与产业发展,成为中国高端轴承研发创新中心及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开放整合产业资源,成为中国轴承技术创新、产品集成、业务服务的平台。
基础零部件板块主要产品为以航天轴承为代表的特种轴承、精密机床轴承、重型机械用大型(特大型)轴承、机床用电主轴等。
机床工具板块包含超硬材料制品等业务。整体定位是以科技创新为驱动,坚持“专、精、特、新”的产品特色及定位,深耕超硬材料产业,实施产品领先战略,成为细分行业技术效益型领跑企业和制造服务型专业平台。
机床工具板块超硬材料制品业务主要产品有V-CBN磨曲轴/凸轮轴砂轮、半导体封装用超薄切割砂轮和划片刀、晶圆切割用划片刀、磨多晶硅和单晶硅砂轮、磨LED砂轮、CNC工具磨床配砂轮、CMP用陶瓷载盘、金刚石研磨液等,主要使用在于汽车、芯片产业、LED、光伏、制冷、工具等行业。公司作为中国超硬材料行业的引领者、推动者,解决了众多制约行业发展的重大、共性、关键技术。
高端装备板块包含高压装备及其他高端装备业务。整体定位是做强超硬材料行业智能装备、高压装备及高性能装备,轴承行业检测仪器及加工设备,牵引其他四大板块协同发展,引领行业核心装备整体技术水平向高端迈进。
高端装备板块的产品起源于1965年中国第一台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铰链式六面顶压机,经过多年发展,现有产品主要包括混合设备、成型烧结设备、高压设备、气相沉积设备、检测设备、非标定制自动化产线、智能单元工作站及加工与检测设备等,主要用于半导体材料、医药、粉末冶金、磨料磨具等行业。公司专注于行业变革性装备的研发生产,解决行业痛点难题,服务于行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供应链管理与服务板块包括国际平台和国内平台相关业务。整体定位是打造数字化驱动、富有竞争力的国际化产业链和供应链,以国机精工供应链运营为核心业务,重点培育国际国内两个平台,围绕主责主业向服务延伸,推进商业模式转型和数字化转型,提升供应链集成服务能力,打造产业互联网平台。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公司2024年4月1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批准2024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白鸽磨料磨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白鸽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发生采购商品、接受劳务、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7,000万元,2024年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8,396.54万元,超出预计金额1,396.54万元,未达到审议和披露标准。
除日常关联交易外,2024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租赁白鸽公司资产发生租金支出894.53万元。对白鸽公司及其下属企业这一单体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和非日常交易合计金额为9,300.51万元,超出已履行审议程序金额2,300.51万元,超出部分达到审议和披露标准,现进行补充确认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关于补充确认国机精工与白鸽及其下属企业2024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经公司2025年4月1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白鸽磨料磨具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5,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洪凌,住所为郑州市新材料产业园区科学大道121号,经营范围为:磨料、磨具制造、销售。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承办本企业中外合资经营、合作生产及开展“三来一补”业务;技术服务;超硬材料及制品、机械设备的技术研究、制造、加工、销售;磨料磨具及超硬材料制品的检测及检验、计量校准;化工产品、农机、纺织、服装、钢材、有色金属、电线电缆、工程机械、环卫设备、劳保用品的销售;从事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货运站经营、仓储业务(危险化学品除外)、货物配送、货物中转;本企业生产相关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餐饮服务;动产、不动产租赁;售电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截至2024年12月31日,白鸽公司资产总额为110,034.11万元,净资产为84,366.01万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36,639.48万元,净利润1,703.26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白鸽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郑州国机精工发展有限公司的托管企业,公司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白鸽公司构成公司之关联方。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公允的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
公司从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向关联方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的交易,属于公司生产经营中的正常交易行为,有助于公司业务开展。上述关联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准,交易遵循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关于补充确认国机精工与白鸽及其下属企业2024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获全票同意,独立董事认为:补充国机精工与白鸽及其下属企业2024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确系生产经营所需,交易费用的确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综合考虑了各必要因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公司”)与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机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发生采购商品、接受劳务、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关联交易,2025年预计总金额不超过48,000万元,2024年实际发生总金额22,373.30万元。
《关于预计国机精工与国机集团及其下属企业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经公司2025年4月1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蒋蔚、张江安、张弘、唐超回避了表决,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公司与白鸽磨料磨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白鸽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发生采购商品、接受劳务、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关联交易,2025年预计总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2024年实际发生总金额8,396.54万元。
《关于预计国机精工与白鸽公司及其下属企业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经公司2025年4月1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公司与河南省功能金刚石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刚石研究院”)发生采购商品、接受劳务、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关联交易,2025年预计总金额不超过1,800万元,2024年实际发生总金额843.10万元。
《关于预计国机精工与河南功能金刚石研究院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经公司2025年4月1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综上,公司与国机集团及其下属企业、白鸽公司及其下属企业、河南功能金刚石研究院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2025年预计不超过54,800万元,2024年实际发生总金额31,612.94万元。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获全票同意。
注:因国机集团下属公司、白鸽公司及下属公司与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关联人数量众多,难以披露全部关联人信息,因此对于预计发生交易金额未达到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0.5%的关联人,以同一实际控制人为口径进行合并列示。
二重(德阳)重型装备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96,013.37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王晖球,住所为四川省德阳市珠江西路460号,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通用设备修理;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金属制品销售;金属制品修理;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专用设备修理;船用配套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特种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工业设计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量技术服务;标准化服务;货物进出口;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软件销售;对外承包工程。(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特种设备设计;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检验检测服务;认证服务;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施工;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电气安装服务;建筑劳务分包;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50.82亿元,净资产为76.15亿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53.10亿元,净利润0.55亿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拖(洛阳)汇德工装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131.28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郭要兵,住所为洛阳市涧西区建设路154号,经营范围为:刀具、量具、夹具、辅具、模具、非标设备、液压元器件、机械零部件的设计开发、生产、销售、安装调试,磨具、磨料的制作与销售,锻件生产及销售,材料的热处理,来料加工。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1,641.18万元,净资产为2,721.74万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12,454.38万元,净利润367.03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中国汽车工业工程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47,894.94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戴旻,住所为天津市南开区长江道591号,经营范围: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监理;人防工程设计;特种设备设计;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安全评价业务;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对外承包工程;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工业设计服务;规划设计管理;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消防技术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噪声与振动控制服务;工业工程设计服务;生产线管理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机械设备研发;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固体废物治理;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环境应急治理服务;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安全咨询服务;涂装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制造;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物料搬运装备制造;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智能仓储装备销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创业空间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图文设计制作;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68.45亿元,净资产为31.19亿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125.46亿元,净利润 3.43亿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成都工具研究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1,573.64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闫宁,住所为成都市新都区工业大道东段601号,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金属工具制造;金属工具销售;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绘图、计算及测量仪器制造;绘图、计算及测量仪器销售;其他通用仪器制造;仪器仪表销售;智能仪器仪表制造;智能仪器仪表销售;仪器仪表修理;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真空镀膜加工;淬火加工;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机械设备销售;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泵及真空设备销售;泵及真空设备制造;烘炉、熔炉及电炉制造;烘炉、熔炉及电炉销售;制冷、空调设备制造;制冷、空调设备销售;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货物进出口;会议及展览服务;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制造;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期刊出版(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4.25亿元,净资产为2.36亿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1.67亿元,净利润0.01亿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国机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二重(德阳)重型装备有限公司、一拖(洛阳)汇德工装有限公司、中国汽车工业工程有限公司、成都工具研究所有限公司为国机集团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
白鸽磨料磨具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5,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洪凌,住所为郑州市新材料产业园区科学大道121号,经营范围为:磨料、磨具制造、销售。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承办本企业中外合资经营、合作生产及开展“三来一补”业务;技术服务;超硬材料及制品、机械设备的技术研究、制造、加工、销售;磨料磨具及超硬材料制品的检测及检验、计量校准;化工产品、农机、纺织、服装、钢材、有色金属、电线电缆、工程机械、环卫设备、劳保用品的销售;从事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货运站经营、仓储业务(危险化学品除外)、货物配送、货物中转;本企业生产相关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餐饮服务;动产、不动产租赁;售电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截至2024年12月31日,白鸽公司资产总额为110,034.11万元,净资产为84,366.01万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36,639.48万元,净利润1,703.26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白鸽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郑州国机精工发展有限公司的托管企业,公司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白鸽公司构成公司之关联方。
河南省功能金刚石研究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5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吴晓磊,住所为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梧桐街121号1幢3层,经营范围包括金刚石材料的技术研究、开发、生产及销售;超硬材料及制品、机械设备、仪器仪表的制造、加工、销售、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769.79万元,净资产为1,648.22万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1,703.94万元,净利润88.18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过去12个月内,国机精工副总经理闫宁先生曾兼任功能金刚石研究院董事长,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四)项规定的情形,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公允的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
公司从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向关联方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的交易,属于公司生产经营中的正常交易行为,有助于公司业务开展。上述关联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准,交易遵循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关于预计国机精工与国机集团及其下属企业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预计国机精工与白鸽公司及其下属企业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预计国机精工与河南功能金刚石研究院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获全票同意,独立董事认为: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预计与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与白鸽磨料磨具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与功能金刚石研究院2025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确系生产经营所需,交易费用的确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综合考虑了各必要因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其中审议《关于预计国机精工与国机集团及其下属企业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为进一步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充分利用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机财务”)的金融专业优势、金融资源优势,经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国机财务签署了《金融服务合作协议》,该协议有效期三年。基于前期双方的良好合作,并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公司拟与国机财务提升交易额度并新签《金融服务合作协议》,协议有效期三年。
2、国机财务与本公司同受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机集团”)控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在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该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蒋蔚、张江安、张弘、唐超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该事项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董事会通过。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获全票同意。此项关联交易尚须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国机集团将回避表决。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主要经营业务: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国机财务前身系于1989年设立的海南机设信托投资公司,1996年2月更名为中工信托投资公司,2003年8月19日,根据〔1999〕1号文件精神,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银监复〔2003〕23号文件批准,正式移交国机集团并改组为国机财务。国机财务是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经营存贷款业务的非银行性金融机构,其主要职能是为国机集团成员单位提供存贷款、内部结算等金融服务。
2、本金融服务协议的范围不包括为公司募集资金提供的金融服务,公司募集资金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有关募集资金的管理规定进行管理,专户存储。
3、公司在国机财务的日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国机财务承诺为公司提供综合授信人民币40亿元(包括但不限于贷款、保函、融资租赁、票据承兑与贴现)。
(1)公司在国机财务的各类存款,国机财务公司按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存款基准利率计付存款利息;
(2)公司在国机财务取得的贷款,国机财务公司按不高于同期境内商业银行的同类型贷款利率计收贷款利息;
(3)国机财务为公司提供的除存款和贷款外的其他各项金融服务,收取的费用标准不高于同期境内商业银行所收取的同类费用标准;
5、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成立,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协议之日起有效期三年。
3、未发现国机财务存在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形,国机财务的风险管理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与国机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目前不存在风险问题。
具体详见公司2025年4月12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对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为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国机财务存款和开展其他金融业务的风险,保障资金安全,维护上市公司股东利益,公司于2019年10月制定了《关于在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存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并于2023年4月修订,公司按照该预案做好相关风险防范及处置工作。
公司的正常经营运作离不开金融机构提供的金融服务,国机财务作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控制下的金融机构,与本公司同受国机集团控制,因这一关联关系,公司与国机财务之间能够减轻双方信息不对称的程度,更易建立互信基础,因此,将国机财务纳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金融机构,有利于公司拓展融资渠道,节约交易成本和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水平和效益。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在国机财务的存款余额为28,996.39万元,贷款余额为5,000.00万元,2025年1-3月,公司在国机财务发生的存款利息227.17万元,贷款利息60.33万元。
独立董事认为: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国机财务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经营规范,国机精工与其开展的金融合作协议内容规范合理,不存在关联人侵占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为控制业务风险和保障资金安全,国机精工制订了风险处置预案,预案考虑全面,措施适当。另外,国机精工每半年对国机财务公司进行风险评估,并与年度报告和半年度同步披露,风险评估结果客观公正。
2.独立董事2025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拟审议相关事项的审查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2023年10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明确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等相关规定,该解释规定自 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4年3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 2024》,明确了保证类质保费用的列报规定。
2024年12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根据其“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颁布的文件要求作出的合理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财务报表的追溯调整,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2024年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基于谨慎性原则,为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资产和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有关规定,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于2024年末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存货、商誉、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资产的减值迹象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和评估后,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4年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根据内部及外部信息进行减值测试,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如果可收回金额的估计结果表明上述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其账面价值将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经过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公司2024年度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合计7,971万元,其构成明细如下表: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应收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商业承兑汇票)、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应收款项分类为单项计提的应收款项、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公司充分考虑与应收款项相关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合理预计款项收回的可能性,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5,628万元。
合同资产是指企业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包括质保金和合同履约成本等。合同资产分类为按单项计提减值准备的合同资产和按组合计提减值准备的合同资产。
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充分考虑与合同资产相关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后,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502万元。
期末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库存商品和原材料等可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通过对存货进行清查,公司对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存货计提了减值准备1,337万元。
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
经测试本年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504万元,无需计提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因公司合并所形成的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减值测试。公司通过比较商誉的相关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与该资产组及商誉的账面价值,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影响为减少7,971万元,对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影响为减少6,706万元。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投资计划》。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25年度投资计划如下: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及年度重点建设项目,拟定了2025年度投资计划,2025年度计划投资总额9.18亿元。
公司2025年投资计划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助力公司高质量发展,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公司2025年投资计划为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投资的预算安排,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存在根据公司内、外部经营环境进行调整的可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7,980.39万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利润分配如下:
1.本年度按照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1,031.65万元;提取上述法定盈余公积金后,2024年度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净利润为26,948.74万元,加上以前年度滚存未分配利润,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18,382.00万元。
3.以目前公司总股本 536,266,83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10 元(含税),共计 11,261.60 万元,占当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合并报表)的 40.25%,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母公司2024年度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5,896.29万元,本次拟派发的现金红利总额未超过该金额,满足本次分红要求。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将在保持分红总额不变的情况下重新计算分配比例。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2023-2025年)。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3月31日发出通知,2025年4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议案内容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2024年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报告”部分。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议案内容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2024年年度报告》,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未来三年(2023一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通过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相关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是客观、准确的。
议案内容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资产减值计提后更能公允、客观反映公司资产和财务状况。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议案内容见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计提2024年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3月31日发出通知,2025年4月10日在公司1层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7人,实际出席7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蒋蔚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议案内容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独立董事王怀书、王波、岳云雷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议案内容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2024年年度报告》,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获全票同意。
议案内容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2024年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报告”部分。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获全票同意。
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5年度投资计划的公告》。
议案内容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2024年环境、社会、治理(ESG)报告》。
9.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国机精工与国机集团和他的下属企业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内容见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获全票同意。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确系生产经营所需,交易费用的确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综合考虑了各必要因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10.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国机精工与白鸽公司及其下属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内容见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获全票同意。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确系生产经营所需,交易费用的确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综合考虑了各必要因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11.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国机精工与功能金刚石研究院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内容见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获全票同意。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确系生产经营所需,交易费用的确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综合考虑了各必要因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12.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国机精工与白鸽和他的下属企业2024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内容见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补充确认2024年关联交易的公告》。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获全票同意。独立董事认为:国机精工与白鸽及其下属公司2024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确系生产经营所需,交易费用的确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综合考虑了各必要因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和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都同意将以上事项提交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议案内容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获全票同意。
从工作组织情况、工作开展情况、内部审计发现主要问题及整改 落实情况、内部审计工作存在的问题困难和有关政策建议方面对2024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做了全面总结。
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获全票同意。
从内部审计体系建设、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内部审计人才管理、内部审计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质量进行了评估。
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获全票同意。
从内控体系建设情况、内控体系监督评价情况对2024年度企业内控体系工作做了全面总结。
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获全票同意。
议案内容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对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获全票同意。独立董事认为: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一家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等都受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严格监管。这确保了国机财务在运营过程中能够遵循相关法律和法规,并有效管理控制风险。其次,国机财务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管理体系,能够有效地识别、评估、监控和报告各类风险。同时,国机财务在业务开展过程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确保了业务的合规性和稳健性。此外,国机财务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风险状况和管理水平。我们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该议案还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获全票同意。
18.审议通过了《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监督报告》
议案内容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监督报告》。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获全票同意。
议案内容见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获全票同意。
根据经营需要,公司拟向五家合作银行以信用方式申请续作授信,授信额度项下可用于办理借款、票据贴现、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信贷证明、保理、融资租赁、贸易融资、离岸贷款等金融业务。向建设银行郑州铁路支行申请授信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叁亿元、向工商银行洛阳长春支行申请授信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伍亿元、向光大银行洛阳西苑路支行申请授信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向交通银行洛阳分行申请授信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贰亿元、向招商银行洛阳分行申请授信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壹亿元。上述授信业务办理有效期自审批通过之日起两年有效。
议案内容见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与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获全票同意。独立董事认为: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国机财务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经营规范,国机精工与其开展的金融合作协议内容规范合理,不存在关联人侵占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为控制业务风险和保障资金安全,国机精工制订了风险处置预案,预案考虑全面,措施适当。另外,国机精工每半年对国机财务公司进行风险评估,并与年度报告和半年度同步披露,风险评估结果客观公正。因此,我们都同意将以上事项提交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议案内容见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计提2024年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23.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议案内容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获全票同意。
议案内容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中的“第四节公司治理”之“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之“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同意将本议案直接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获全票同意。
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获全票同意。
议案内容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对企业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评估意见》。
因工作需要,董事长蒋蔚先生不再兼任公司总经理,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与会董事审议,董事会同意聘任闫宁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获全票同意。
闫宁先生:中国国籍,1981年生,工学博士,正高级工程师。历任郑州磨料磨具磨削研究所有限公司制品一部主任、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党委副书记,郑州磨料磨具磨削研究所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助理,国机精工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总经理、兼任国机金刚石(河南)有限公司董事长、成都工具研究所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日,闫宁先生通过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持有本公司股份77,885股外,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证券代码:002046 证券简称:国机精工 公告编号:2025-021返回搜狐,查看更多